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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去年三月初,遠流出版的編輯為他們要在四月上市的新書《隊友情深》,邀我撰寫的推薦序,遠流另邀劉大任、袁定文兩位方家撰寫。書極精采好看,即使對棒球不熟悉或全然無興趣者,只要你/妳願意讀下去,必然會愛不釋手,因那是講情誼的感人故事。書出來後,可惜反應平平,讓我有些悵然。不料到了十月的季後賽,紅襪遭遇天敵洋基,竟於○勝三負的絕對劣勢下開始奇跡大反擊,最後竟四連勝痛擊「邪惡帝國」洋基,期間第四、五場的賽事都超過四、五個小時,讓觀者痛苦不堪,卻又亢奮無比;緊接著,紅襪在世界大賽中又以四連勝力克紅雀,終於破了「魯斯詛咒」,歷經八十六年之後再得冠軍。這本書因而鹹魚翻身,得以受到球迷的青睞。紅襪奪冠,堪稱騷動二○○四最值慶喜的大事。

在二○○四年寫下此文,竟是紅襪的除咒藥方之一(我個人如是認為,總可以吧!)原想再撰一篇超過萬言的絮語留存,奈何始終停於腦海,現再拿出來獻醜,也或可作為我推動心願的主催力吧!是為誌。


談起波士頓紅襪隊,你/妳會想到什麼?

球迷與非球迷都已在二○○三年十月見識到「魯斯魔咒」(Curse of Bambino)又再一次發威,於是自一九一八年之後就和「世界大賽」冠軍絕緣的波士頓,又必須像希臘神話中推石上山的薛西弗斯那樣,一切重頭開始、無限期等待下去。如此的噩運,看在四百年來受盡外來勢力欺凌的台灣人眼裡,似乎有種天涯同是淪落人的悲鳴──當然,波士頓人是否覺得悲情就非我們所能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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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紅襪隊是支萬年大爛隊或像芝加哥小熊隊那麼樂天知命,那也就算了。實際上,紅襪隊在美國大聯盟的實力始終名列前茅,偏偏有個紐約洋基隊先是奪人名號(Yankee原意指的是麻薩諸塞、緬因、新罕布夏、佛蒙特、羅德島等新英格蘭地區,波士頓用起來是名正言順;結果乞丐趕廟公,波士頓祇能穿紅襪,而不是掛上「正港洋基」招牌,波士頓似乎該發起一個正名運動才對!),繼而貝比‧魯斯的加盟彷彿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從此洋基喝香吃辣、戴冠軍戒指如探囊取物,可憐紅襪就祇能望梅止渴。

要知道,紅襪隊百年來可產出不少叱吒風雲的職棒英雄,如今的鎮隊門神是馬丁尼茲(Pedro Martinez);而原先脫下洋基球衣準備退休,如今卻改穿太空人隊制服的「火箭人」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日後必然是穿紅襪進名人堂;而六○至八○年代初期,亞斯詹斯基(Carl Yastrzemski)的強力豪打也在紅襪史上留名;然而真正能代表紅襪,就祇有被譽為「打擊之神」的泰德‧威廉斯(Ted Williams)一人。也就是說,看到紅襪就會聯想到威廉斯,提起威廉斯就憶及他在紅襪的風光歲月。

余生也晚,錯過一九四一年的「雙塔奇緣」──狄馬喬(Joe DiMaggio)連續五十六場安打,以及威廉斯年度打擊率四成○六。超越前者固然被視為「不可能的任務」,而後者高懸迄今也無人能破,威廉斯成了末代四割男。那年年度MVP頒給了狄馬喬,威廉斯祇能慨歎「既生瑜,何生亮」。因此對美國大聯盟稍有接觸的人總會作這樣的比較:狄馬喬和威廉斯孰勝孰優?兩人是否真有瑜亮情結?

對我而言,見識狄馬喬之名當然先於威廉斯──祇要看過海明威的《老人與海》,誰會不識狄馬喬!不過直到九六年洋基對決勇士的世界大賽,白髮蒼蒼的狄馬喬在場上開球,一個優雅卻顯孤僻的紳士形影才烙在我腦海,九九年三月他駕鶴西歸。同年七月在波士頓芬威球場舉行的明星賽,永遠的紅襪英雄威廉斯在馬奎爾(Mark McGwire)、索沙(Sammy Sosa)、瑞普根(Cal Ripken Jr.)等球星的簇擁下出現於此一盛會,渾然天成的「萬世巨星」魅力讓他迅即成為全場焦點。我這才有機會仔細端詳這位老邁、不良於行,然而自信、精銳、睥睨的眼神,卻告訴了世人:誰都別想搶他丰采!「大聯盟的約翰‧韋恩」封號確實名不虛傳。此後他身體不適的消息不時傳出,到了二○○二年七月五日終於蒙主寵召。

關於威廉斯的形像描寫,最為人熟知的就屬美國當代文壇巨擘厄普代克(John Updick)的〈波城球迷向小子道別〉(Hub Fans Bid Kid Adieu):

「雖然我們吶喊、哭泣,在他回休息區後的幾分鐘裡一直叫喊『我們要泰德』,但他始終沒有出來。我們的聲音似乎已從興奮轉成深刻的痛苦、哀號、一個求救的哭聲。但剎那間的不朽是無法被轉移的。報上說其他球員,甚至場內的裁判都哀求他出來,用任何方法向我們致意,但是他從來不肯,這回自然也回拒。要知道,上帝是不寫回信的。」

這是威廉斯在一九六○年職棒生涯最後一場比賽,以全壘打畫上休止符的生動一幕。透過文豪的如掾巨筆,威廉斯和媒體、波城球迷的緊張關係,以及威廉斯特立獨行、始終如一的真性情油然可見。問題在於,厄普代克此文確實精采絕倫,但總少了當事人說詞,而四十餘年來我們都是藉由如斯的「詮釋」來論證威廉斯這一「客體」。儘管威廉斯日後出版了《我的球棒生涯》(My Turn at Bat : The Story of My Life)為己辯解,不過主客體的隙縫依舊存在。

欣喜的是,大衛‧霍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這本《隊友情深》(Teammates),提供了我們一種主客互動、參差對照的棒球書寫。他生動地描寫二○○一年十月,多明尼克‧狄馬喬(Dominic DiMaggio)與強尼‧佩斯基(Johnny Pesky)兩位八旬老翁──車上還有一個死忠兼換帖的紅襪迷、著名藝人佛拉文(Dick Flavin),要從麻薩諸塞的馬利安鎮開三天車前往一千三百英哩外的佛羅里達赫南多郡,目的是探望正處於瀕死邊緣的隊友暨生死至交──泰德‧威廉斯。而他們的另一個老隊友巴比‧多爾(Bobby Doerr),因為得照顧中風的妻子以致無法隨行,但超過一甲子以上的友誼,讓這四個昔日叱吒風雲於一時,而今全都面臨生老病死考驗的滄桑老人,展開一場意識流風味的尤利西斯記憶之旅。

前已提問,威廉斯與狄馬喬的瑜亮情結是否事實?霍伯斯坦於本書透過多明尼克的巧妙中介,賦予了別有洞天的清晰刻畫。狄馬喬這個來自義大利的移民家族,日後共有文斯(Vince)、喬伊、多明尼克三兄弟投身美國職棒,其間渉及的文化價值轉移、移民家庭出人頭地的渴望,霍伯斯坦都有詳細解說。當然,喬伊是光宗耀祖的標竿,如今「狄馬喬」這名號幾為喬伊專屬。相形之下瘦弱、戴眼鏡的多明尼克,長期在兄長的陰影下討生活,而自己的隊友威廉斯既是另一個超級球星,個性更是鮮明獨斷,多明尼克宛如調和瑜亮鼎鼐的東吳魯肅,睿智、人緣佳、嚴肅行事等正是他的主要憑藉。當然,曾七度入選明星賽的多明尼克絕非龍套之流,四○年代的紅襪彩頁少不了多明尼克的段落,祇因名人堂裡頭的喬伊‧狄馬喬身形太龐大,多明尼克此生可能無緣。其實,名人堂裡也有一對華納兄弟(Paul Waner & Lloyd Waner),若多明尼克可以入祀,或可組為四大天王。

威廉斯、狄馬喬三兄弟、多爾相遇於一九三六年,後來多爾、威廉斯、多明尼克因緣際會都加入紅襪隊,稍後佩斯基也在一九四二年加入,而且除了佩斯基一度曾轉至別隊外(佩斯基日後回巢擔任教練,和紅襪的賓主關係更甚於其他隊友),四人的棒球生涯全係在紅襪度過。四人之所以能維持終生的友誼,除了當時並無自由球員制,也和他們視棒球為唯一志業甚少慮及錢財因素相關,更重要的,威廉斯是維繫四人關係的主力。早年他和多爾的個性有強烈互補作用,到了晚年,多明尼克則成為他生活不可或缺的支柱,泰德並透過多明尼克時刻留意此生和他有瑜亮情結的喬伊病況,於是,原本隸屬兩支世仇球隊,球員時期也甚少往來的喬伊與泰德,到了老病階段反而經由多明尼克,形成一種「生命共同體」。等到喬伊病故,泰德身體也急劇轉壞,三年後就踵繼其後羽化登仙。日本職棒史上曾於總冠軍戰三度遭遇,而被譽為「現代嚴流島對決」的水原茂和三原脩監督,兩人愛憎一體的情結庶幾近之。

多爾是四人之中最沈穩、優雅、謙遜的一位,他的職棒成就最後終獲肯定,一九八六年「老芋仔委員會」(Committee on Baseball Veterans)票選多爾進入名人堂。泰德與多爾是個性迥異的二人,從揮棒技巧到日常垂釣,兩人始終爭執不斷,盛情隆誼卻更加溫。更溫馨可感的是,多爾和她另一半莫妮卡(Monica Terpin Doerr)從初識到結褵,乃致晚年莫妮卡臥病在床,多爾始終悉心關照未曾疏失,在在顯示夙昔典型絕不會褪色。

至於有著克羅埃西亞的血緣背景,佩斯基之所以踏入職棒界,理由和義大利裔的狄馬喬家族類同。他是四人中年紀最輕、身材最不起眼、職棒生涯成績也稍遜(這是和其他三人相較而言,實際上他可是紅襪不可或缺的三、游好手)。但他是最有赤子之心,對棒球的熾愛也最令人動容的一人。再者,霍伯斯坦在第八章勾勒一九四六年世界大賽紅襪出戰紅雀的場景,既像他前本書《一九四九年夏天》手法的延續,更藉由感性筆觸暨歷史的知性回顧,為當年的替罪羔羊佩斯基平反。

時代的巨輪讓四個摯友同時在二戰期間投入愛國從軍行列,復員回紅襪後諸豪傑身手功力依然不凡,可惜四六年的世界大賽鎩羽、四九年的美聯爭霸又讓洋基得勢,徒讓紅襪美好的四○年代留憾;五○年韓戰爆發,威廉斯再度從軍(他職棒十九年生涯有四年半時間是在軍中度過,否則成就更無法想像),自韓國回紅襪後氣象已變。先是多爾因背傷黯然退出職棒,其後佩斯基被交易出去,多明尼克也走人,獨留泰德支木撐頹廈,這才讓厄普代克以追憶逝水的心情刻鏤一九六○年泰德的最後一幕。

泰德、多爾、多明尼加、佩斯基四人全來自加州,又同為紅襪陣營裡頭生死與共的隊友,其情其景頗似另類的「水滸傳奇」。當然,中心人物永遠是泰德‧威廉斯!須知,美國職棒百餘年雖然崢嶸人物競出,可供傳頌的英雄史詩也源源不竭;然而能同時兼具球技、人氣與話題者,大概就祇有泰‧柯布(Ty Cobb)、貝比‧魯斯(Babe Ruth)、泰德‧威廉斯和彼得‧羅斯(Pete Rose)幾人。柯布身上有著日本戰國梟雄「第六天魔王」織田信長的特質:自信、爆發力強、不可測,令人懼怖卻又無法不多看他一眼;魯斯是未來佛──彌勒佛,為美國人捎來歡樂喜悅,並指引淨土路徑;羅斯則似織田信長岳父、「戰國無賴」齋藤道三。那麼威廉斯呢?乍看像令狐沖,但問題遠比這複雜許多。

霍伯斯坦筆下的威廉斯似乎有著三種面貌。第一種是開朗熱情,笑口常開,慷慨大方的泰德.威廉斯,他總是迫不及待地迎接明天的生活;第二種,是沒有耐性而且脾氣火爆的泰德.威廉斯;第三種則是:個性陰晴不定,反覆無常,甚至更加缺乏控制力。其實在美國近代史上,二次世界大戰的名將巴頓(George Patton)也和威廉斯同一類型。他們都是年輕美國之子:熱情、精力充沛、勇於冒險、缺乏耐性、自我中心極強,因此就宏觀角度,此為帶有使命感的帝國意識。

實際上霍伯斯坦絕不玄談空論,他指出威廉斯性格的多變來自一個悲慘的家庭:他的酒鬼老爸、過度投入「基督教救世軍」(the Salvation Army)活動的老媽,以及小他兩歲的混混弟弟丹尼(Danny)。他必須強迫自己成為偉大的球員,才能掙脫問題家庭的牢籠。

霍伯斯坦還發掘到一項威廉斯不為人知的祕密,那就是他母親梅‧威廉斯(May Williams)有一半的墨西哥裔血統(另一半是巴斯克人的血統),這使得他在政治上雖是右翼的共和黨人,然而在的工作領域裡,卻是民主主義與平權主義的赤忱擁戴者。一九六六年他被選入名人堂時,當選感言中最值得紀念之處就在於他公開促成賽區‧佩吉(Satchel Paige)、喬許‧吉布森(Josh Gibson)以及其他黑人聯盟的球員得以進入古柏鎮名人堂,還有他對威利‧梅斯(Willie Mays)的鼓勵,最後他才提到自己的一些紀錄。

透過霍伯斯坦清晰有力的描述,心理學巨擘艾瑞克森(Erik Erikson)著名的「認同危機」(identity crisis)又找到一個極佳的適用案例。威廉斯害怕長大,即使他的打擊神威和貝比‧魯斯相提並論;即使他兩度從軍,戰爭英雄的美名在身……他依然不善與球迷、媒體打交道,同時,他作為丈夫、父親的角色也失敗。泰德其實是美國的彼得潘,不過直到晚年他才領悟這一點,於是他和外界的關係改善了。九九年明星賽出現的威廉斯,似乎不再是厄普代克筆下的同一人。

還有,我們從威廉斯對於球棒、制服、球套的嚴格要求,以及他的家庭佈置極為井然有序,典型處女座的特性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檢證(泰德生於一九一八年八月三十日生)。

讓人神傷的是,在生老病死的循環關卡,向來最是身強體健的威廉斯竟先打卡下班。然而,多明尼克、佩斯基的這趟探病旅程,走的不祇三天而是六十餘年,尚存的三老人步履再蹣跚也會一步一腳印走下去。最後,留給後人的則是一部溫馨、動人的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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